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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2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3-161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香鹏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给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赤钥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赤钥8号投资基金”)的9,300,000股股份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香鹏先生与赤钥8号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丁香鹏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赤钥8号投资基金以15.06元/股的价格转让9,3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于2023年12月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丁香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570,2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6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赤钥8号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本次过户登记完成日,赤钥8号投资基金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前后,丁香鹏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过户前持有股份本次过户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丁香鹏合计持有股份52,870,28028.7343,570,28023.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217,5707.183,917,5702.13
有限售条件股份39,652,71021.5539,652,71021.55

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前后,赤钥8号投资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过户前持有股份本次过户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赤钥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股份00.009,300,0005.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9,300,0005.0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弘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股份198,2000.11198,2000.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8,2000.11198,2000.1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赤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股份327,4000.18327,4000.1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7,4000.18327,4000.1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赤钥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股份337,9000.18337,9000.1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7,9000.18337,9000.1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赤钥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股份250,0000.14250,0000.1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0,0000.14250,0000.1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赤钥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股份118,0000.06118,0000.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8,0000.06118,000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1,231,5000.6710,531,5005.72

备注:本次过户完成后,赤钥8号投资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0,531,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72%。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 已按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形。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各方作出承诺执行。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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