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2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5份,实际发出表决票5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该预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该预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