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瑷鲡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降低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