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12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代秀菊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
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38.4813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人行: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人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