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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胜风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证券代码:300129证券简称:泰胜风能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川舟先生召集,于2023年12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13人,亲自出席的董事13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董事柳志成先生、张福林先生、黄京明先生、徐晓先生、唐庆荣先生、黎伟涛先生,独立董事魏占志先生、陈辉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川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向南通泰胜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向上海泰胜(东台)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向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向大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向扬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向广东泰胜风能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向广东泰胜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向广东泰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向包头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向中汉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届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项议案为董事会特别决议事项,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泰胜风能(嵩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8亿元;同意授权董事长届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此项议案为董事会特别决议事项,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南通泰胜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同意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3-041)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包括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或等额外币)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同意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3-042)。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23-043)。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独立董事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部分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通知由公司证券部拟订,并于会议召开日十五天前以公告形式发出。

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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