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679 证券简称:前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4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3年12月11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息,公司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披露监事会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不能正常召开,或者决议效力存在争议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争议各方的主张、公司现状等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公司实际情况的信息。
第四十二条 对监事会决议中要求办理和纠正的事项,重大事项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安排实施,一般和具体事项由总经理直接安排实施。执行结果向监事会通报。
第四十三条 监事会主席对决议中要求办理和纠正的事项的执行过程组织监事进行检查,并可提出评价意见。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
第四十五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除另有说明,本规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四十七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四十八条 本规则依据实际情况变化需要修改时,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本规则,报股东大审议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