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679 证券简称:前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0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3年12月1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二)授权事项在股东大会的决议范围内,且授权内容明确具体,具有可操
作性;
(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以本届董事会任期为限,董事会经换届后,股东大会应就新一届董事会的授权范围重新作出决议。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七十一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十二条 除另有说明,本规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七十三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七十四条 本规则依据实际情况变化需要修改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本规则,报股东大审议通过。
第七十五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