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2日收到副总经理钱红莉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3年12月12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销售总监职务。
(二)辞职原因
个人原因。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钱红莉女士的《辞职报告》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