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733.672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833.6868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4733.672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3833.686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注:本次注册资本变动主要系①回购股份注销8,999,915股;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55股。
除本次修订的相关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章程的变更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