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车身)、重庆众思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众思创)和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新能源)于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11日收到政府补助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 | 项目 | 收到时间 | 金额 | 补贴性质 |
1 | 金龙联合 | 平台技术奖励 | 2023/12/11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 | 金龙联合、金龙旅行车、苏州金龙、金龙车身 | 科技创新补贴 | 10-12月 | 610.00 | 与收益相关 |
3 | 苏州金龙 | 信保补贴 | 2023/11/24 | 363.91 | 与收益相关 |
4 | 苏州金龙 | 制造业稳增长补贴 | 2023/11/24 | 240.00 | 与收益相关 |
5 | 金龙旅行车、苏州金龙、重庆众思创 | 社保补贴 | 10-12月 | 117.49 | 与收益相关 |
6 | 苏州金龙、金龙新能源 | 税收返还 | 10-11月 | 70.22 | 与收益相关 |
7 | 金龙联合、金龙旅行车、苏州金龙、金龙车身、金龙新能源 | 其他补贴 | 10-12月 | 175.16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21,576.78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补助资金在 2023 年度计入当期损益,将对公司 2023 年度的利润产生积极
影响, 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