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上市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现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作出如下调整:
审计委员会 | ||
成员 | 主任委员 | |
调整前 | 孙建强、刘惠荣、柴恩旺、王润强、王 强 | 孙建强 |
调整后 | 孙建强、刘惠荣、柴恩旺 | 孙建强 |
提名委员会 | ||
成员 | 主任委员 | |
调整前 | 王 强、焦广宇、刘惠荣、柴恩旺、孙建强 | 王 强 |
调整后 | 刘惠荣、柴恩旺、孙建强、王 强、焦广宇 | 刘惠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成员 | 主任委员 | |
调整前 | 朱 磊、王 强、刘惠荣、柴恩旺、孙建强 | 朱 磊 |
调整后 | 孙建强、刘惠荣、柴恩旺、朱 磊、王 强 | 孙建强 |
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任期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