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东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公司将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