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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7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48,83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明光三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明光市三友电子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之一韩之新及其配偶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其他少数股东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0,2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融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按与相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前述相互担保的双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联方宋朝阳先生、傅天年先生、徐新强先生共同或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1,250万元。具体担保条款以各担保人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前述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并免于公司及子公

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宋朝阳、傅天年回避该项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1汽车及新能源继电器生产线扩建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2模具中心、实验室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 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

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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