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董事会议事规则》(现行) | 《董事会议事规则》(拟修订) |
1 | 第一条 为了完善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 第一条 为了完善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
2 | (一)董事会会议议案应在会议通知书中预先载明; (二)议案的介绍。由董事会会议的主持或该议案的提议人详细地介绍议案的基本情况; (三)议案的讨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所议事项进行讨论,充分表达其个人意见或委托人的意见; (四)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时,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表决方式采用记名投票制或举手表决制; 董事会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现场、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召开、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五)决议的通过。董事会对所议每一事项应在会议上形成决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 (一)董事会会议议案应在会议通知书中预先载明; (二)议案的介绍。由董事会会议的主持或该议案的提议人详细地介绍议案的基本情况; (三)议案的讨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所议事项进行讨论,充分表达其个人意见或委托人的意见; (四)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时,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表决方式采用记名投票制或举手表决制;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董事会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召开、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五)决议的通过。董事会对所议每一事项应在会议上形成决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
3 |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共三个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共三个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由该人士担任召集人? |
4 | (新增) | 第二十八条 各专门委员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 |
5 | 第二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和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研究公司内外部发展环境并提出建议; | (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