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彬先生、张炳辉先生、王文宁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黄彬先生、张炳辉先生、王文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