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6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张宏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第220号令)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系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第220号令)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系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第220号令)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
修订后的制度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第220号令)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修订后的制度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第220号令)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的相关规定,本次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修订后的制度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2023年12月修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