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电子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赵建标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