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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3-49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14: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大道西路888号,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 6人
1.01《关于<选举白洪法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1.02《关于<选举仇建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朱观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赵宇宸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关于<选举石荣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关于<选举仇菲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 3人
2.01《关于<选举俞小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朱江英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周霄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2人
3.01《关于<选举梁仲庆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周鑫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4.01

4.01《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4.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04《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5.00《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5.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仇建平先生、石荣先生、朱观岚先生需要回避表决;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第1.00、2.00、3.00项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投票选举,应分别选出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1.00、2.00、5.00是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2023年12月26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

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大道西路888号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大道西路888号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联系人:石荣邮箱:xcdsh@xinchaipower.com电话:0575-86025953传真:0575-86290753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5、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32”,投票简称为“新柴投票”。

2、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X1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票 ...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2、3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 6人选举票数
1.01《关于<选举白洪法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仇建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朱观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赵宇宸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关于<选举石荣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关于<选举仇菲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 3人选举票数
2.01《关于<选举俞小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朱江英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周霄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2人选举票数
3.01《关于<选举梁仲庆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周鑫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同意反对弃权
4.01《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4.03

4.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04《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5.00《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中都不打“√”或在两个选择项中打“√”视为弃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备注

附注:

1、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2月26日16:00之前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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