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3-079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吸收合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和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友好协商,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杨雄截止2023年9月30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16人,注册会计师 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03.7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722.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0 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万元,拟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北京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 100 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项目合伙人:姓名周俊祥,199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拟安排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黄佳琳,2022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0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姓名王晓明,200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4年(2019年-2022年),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关于 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