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分别为:陈炜明、杜学志、张渝民。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炜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了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
函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履行项目义务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