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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3-050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周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至2023年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周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3年12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选举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01选举张金睿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选举裴志军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或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2—5属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 截至2023年12月22日下午三点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皆可参加本次会议。

(二) 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

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 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19号德威广场26层中原内配证券部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李培、证券事务代表朱会珍

联系电话:0371-65325188

联系传真:0371-65325188

邮编:450000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8

2、投票简称:中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举例: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至2023年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选举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01选举张金睿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选举裴志军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说明: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提案1表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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