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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调整前后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调整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调整前调整后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薛德龙 委员:张冬梅、王中营、党增军、张兰丁主任委员(召集人):薛德龙 委员:张冬梅、王中营、党增军、张金睿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何晓云 委员:王仲、张兰丁、王中营、薛亚辉主任委员(召集人):裴志军 委员:王仲、王中营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王仲 委员:张兰丁、刘治军主任委员(召集人):王仲 委员:张金睿、刘治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张兰丁 委员:何晓云、薛亚辉主任委员(召集人):张金睿 委员:裴志军、薛亚辉

本次调整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张金睿、裴志军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调整原因

1、2023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作出优化。《独董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并设置一年过渡期。其中《独董办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公司目前的设置暂不满足这一要求。

2、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对审计委员会的人数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由5名董事组成”调整为“由3名董事组成”。

3、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张兰丁先生和何晓云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张金睿、裴志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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