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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部分物业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部分物业的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部分物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鑫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康”或“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部分物业事项。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出租部分物业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鑫泰康拟将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发路222号康泰集团大厦(以下简称“康泰集团大厦”)商铺、部分办公场地及公寓对外出租。本次对外出租物业事宜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鑫泰康已签订的对外出租合同总金额为5,283.6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部分物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目前康泰集团大厦仍在招租中,其余承租方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周边市场行情和招租条件,确定出租价格,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租赁面积、租赁合同金额等尚存在不确定性,累计租金金额可能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在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对外出租部分物业相关事宜,包括不限于根据市场行情制定并实施具体招租方案,确定最终承租对象、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等事项,以及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及文件等。本次授权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出租部分物业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如出租事项顺利实施,未来预计为公司带来相应的租金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目前康泰集团大厦仍在招租中,公司将根据周边市场行情和招租条件确定出租价格,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3、本次出租事项执行过程中受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或承租方自身的情况或战略规划变化等,可能导致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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