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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2

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ST红相 公告编号:2023-148债券代码:123044 债券简称:红相转债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要求及时办理“红相转债”回售事项,后续进展敬请持续关注公司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34)、《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0);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44)。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3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6号楼10楼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成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8人,代表股份164,985,862股,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60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13,665,289股,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41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6人,代表股份51,320,573股,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18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2人,代表股份42,978,755股,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87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1,213,747股,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99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5人,代表股份31,765,008股,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797%。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时代金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74,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3%;反对3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67,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755%;反对31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582,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7%;反对3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5%;弃权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75,7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623%;反对33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734%;弃权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6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动形成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0,675,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5%;反对16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9%;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9,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052%;反对16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79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58%。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杨保田、杨成、杨力、何东武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弘艳、何金英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红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红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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