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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2

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ST红相 公告编号:2023-152债券代码:123044 债券简称:红相转债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红相股份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中泰证券、中德证券、利安达有限和利安达特普、华普天健有限和容诚特普、信永中和、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有限和容诚特普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金额约2038万元)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

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炎临,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起予,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海固,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起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海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林炎临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受到监管措施1次(警示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2023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5、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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