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55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昌造船”)建造的新型深潜水工作母船(DDSV项目,尚在建造中)未准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现予以更正。武昌造船对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公司相应更正了合并财务报表。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仅影响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涉及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未分配利润、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科目,不影响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 本次追溯调整将导致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变动-6,104.06万元、-9,104.60万元、10,370.00万元、4,838.65万元。上述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一、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523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年审会计师和相关部门按要求对所涉问题进行认真核查落实。对于《监管工作函》中“关于资产减值损失”问题,经公司对存货项目前期计提减值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详尽调查,发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昌造船建造的新型深潜水工作母船(DDSV项目,尚在建造中)未准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现予以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2018-2019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转回2020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并导致2022年度资产减值损失需做相应调减,2022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相应调整。综上,公司对2018-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仅影响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涉及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未分配利润、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科目,不影响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追溯调整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分别为-6,104.06万元、-9,104.60万元、10,370.00万元和4,838.65万元。上述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经公司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二、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8-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存货 | 39,259,714,464.56 | -71,812,438.42 | 39,187,902,026.1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01,915,914.10 | 10,771,865.76 | 612,687,779.86 |
未分配利润 | 14,234,797,933.93 | -61,040,572.66 | 14,173,757,361.27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31,067,915.84 | -71,812,438.42 | -1,802,880,354.26 |
所得税费用 | 164,838,630.48 | -10,771,865.76 | 154,066,764.72 |
净利润 | -180,252,183.23 | -61,040,572.66 | -241,292,755.8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72,753,219.05 | -61,040,572.66 | 611,712,646.39 |
(二)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存货 | 28,534,289,858.46 | -178,925,338.42 | 28,355,364,520.0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05,662,323.12 | 26,838,800.76 | 932,501,123.88 |
未分配利润 | 14,336,413,389.12 | -152,086,537.66 | 14,184,326,851.46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68,108,574.19 | -107,112,900.00 | -875,221,474.19 |
所得税费用 | 184,362,066.07 | -16,066,935.00 | 168,295,131.07 |
净利润 | 454,854,230.71 | -91,045,965.00 | 363,808,265.7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1,162,530.83 | -91,045,965.00 | 410,116,565.83 |
(三)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存货 | 26,722,378,131.74 | -56,925,338.42 | 26,665,452,793.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60,735,094.13 | 8,538,800.76 | 969,273,894.89 |
未分配利润 | 13,493,951,954.29 | -48,386,537.66 | 13,445,565,416.63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19,851,053.35 | 122,000,000.00 | -1,697,851,053.35 |
所得税费用 | 114,666,685.35 | 18,300,000.00 | 132,966,685.35 |
净利润 | -505,455,046.96 | 103,700,000.00 | -401,755,046.9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1,193,919.75 | 103,700,000.00 | -377,493,919.75 |
(四)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存货 | 26,606,053,579.36 | -56,925,338.42 | 26,549,128,240.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49,278,376.24 | 8,538,800.76 | 1,157,817,177.00 |
未分配利润 | 13,662,377,841.06 | -48,386,537.66 | 13,613,991,303.40 |
2.合并利润表
对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无影响。
(五)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对2022年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22,541,314.54 | 56,925,338.42 | -1,865,615,976.12 |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 -117,586,566.69 | 8,538,800.76 | -109,047,765.93 |
净利润 | -2,432,716,449.17 | 48,386,537.66 | -2,384,329,911.5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60,794,294.60 | 48,386,537.66 | -2,212,407,756.94 |
更正后的2018-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2039号),认为:“中国重工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确保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认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
映了中国重工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会计差错更正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公司就上述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一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经公司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是由于武昌造船有关财务人员未能对其建造的新型深潜水工作母船(DDSV项目,尚在建造中)做出准确的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未能对该项目准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已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武昌造船有关人员追究了相应责任。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以此为戒,持续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增强专业能力,提升会计核算水平,严格财务报表编制,夯实会计信息质量,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