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收到表决票11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5.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6.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7.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3年12月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8627日下午1: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截止2023年12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会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