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1、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保障投资者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获取公司相关资料和信息。
2、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及相关人员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 | 董事会办公室 |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 才纯库 |
联系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董家沟街道金悦街21号 |
联系人 | 才纯库 |
联系电话 | 0411-87927508 |
传真号码 | 0411-88179007 |
互联网网址 | http://www.dalicap.com.cn |
电子邮箱 | ir@dalicap.com.cn |
公司设置了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投资者沟通渠道,并将积极采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股东大会、公司网站、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等多样化方式开展与投资者沟通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3、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未来将依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切实开展投资者关系构建、管理和维护,为投资者和公司搭建起畅通的沟通交流平台,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公开信息:
1、对投资者提出的获取公司资料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力给予满足;
2、对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其他情况的咨询,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并且不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董事会秘书负责尽快给予答复;
3、建立完善的资料保管制度,收集并妥善保管投资者有权获得的资料,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获得需要的信息;
4、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从人员上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或其调整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或其调整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或其调整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如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草案)及本规划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公司章程(草案)》中对累积投票制度、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网络投票及征集投票权等股东投票机制相关约定如下:
1、累积投票制度建立情况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相关机制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对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机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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