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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1

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3-085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

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永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股份76,18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3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1,4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5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78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5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78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方永杰、王亚萍、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6、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01 选举方永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方永杰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2 选举王亚萍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王亚萍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3 选举方如玘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方如玘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4 选举李恒青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李恒青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5 选举叶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叶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01 选举潘文才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潘文才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2 选举石建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石建辉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3 选举杨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

杨岭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01 选举杨国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杨国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8.02 选举葛聪丽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76,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葛聪丽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何盛桐、陈明琛

3、律师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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