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6日以短信和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11:00时在公司慈溪办公室二十四楼黑河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丹丹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定的股份回购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1.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回购股份的方式及种类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最终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40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一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转让完毕本次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合盛硅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