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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亚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2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额度预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利率波动和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拟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从业务的性质上看,其所进行的衍生品交易均双边锁定,不进行无锁定的单边交易;同时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的人员具有多年操作经验,对市场及业务较为熟悉,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是可控的。因此,我们同意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额度预测的事项,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新增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新增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

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公司为十家子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十家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立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怡合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家宜居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向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公司代小股东承担部分担保义务的情况,公司采取了让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变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邓建新、邱大梁、毕晓婷

2023 年 12月 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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