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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亚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2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13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具体内容如下:

1、为使公司能够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周国辉先生、莫京先生共同决定并签署公司向下列银行申请不超过表格所列金额的综合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包含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委托债权代理投资、资管、信托、委托贷款等业务品种),申请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授信内容包括:各银行的授信申请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等并签署相关授信申请决议。

2024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计划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银行名称申请金额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500,000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560,000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200,000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0,000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80,000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0,000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0,000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80,000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00,000
10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00,000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00
1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50,000
13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250,000
14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00
15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00,000
1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60,000
1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00
1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90,000
1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00
20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00
2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100,000
2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100,000
23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50,000
24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35,000
25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00
26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0,000
27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00
28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000
29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40,000
30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00
31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0,000
32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村支行20,000
3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0,000
34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00
35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00
36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50,000
37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00,000
3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50,000
39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0,000
40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00
4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00
42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000
43开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000
44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20,000
45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00
46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00
合计4,705,000

2、公司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向上列46家银行及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20亿美元(含)以足额人民币或外币定期存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全额保证金或票据进行质押操作外币或人民币借款、对外基本授信、TT项下进口代付、跨境人民币信用证、美元信用证、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票据池等低风险业务额度。为简化业务办理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私人印鉴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公司香港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4年公司香港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香港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兴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全球采购有限公司等)于2024年向以下27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4.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申请金额、币种、额度期限、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各银行授信文件约定为准。申请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4年公司香港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计划表

序号银行名称
1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3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4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5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6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7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
9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10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2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14兴业银行香港分行
15华侨银行香港分行
16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
17花旗银行
18中信银行(国际) 有限公司
19国泰银行香港分行
20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
21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22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3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4澳门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7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额度预测的议案》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向下列表格(1)中列示的47家银行及上海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东证期货、中信建投、国海良时等申请不超过等值80亿美元(含)外汇即期、远期、掉期、期权、期权类组合、人民币外汇掉期、利率掉期、货币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利用金融衍生产品工具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上述80亿美元(含)同时包含黄金、贵金属、有色金属、白糖、粮油、化工等大宗商品类的套保交易额度。

表格(1)

序号银行名称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3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14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2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
23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4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5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6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7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8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9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30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1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2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村支行
3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4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5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6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7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39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0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2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3开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4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45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6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7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均以风险中性套保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利率波动和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套保效果。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业务还允许由公司控股的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冷链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广东金怡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湖南怡亚通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Eternal Asia (s) PTE. Ltd.、上海安鼎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鼎盛(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怡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上述表格(1)中列示的47家银行及上海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东证期货、中信建投、国海良时等申请操作。公司及其控股的上述子公司可操作外汇

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总额度不超过80亿美元(含)。

2、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香港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兴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全球采购有限公司等)向上述表格(1)中列示的47家银行和下列表格(2)中列示的27家银行及中国国际金融(国际)有限公司、海云汇(香港)有限公司、乒乓智汇有限公司、新加坡交易所等申请不超过80亿美元(含)(或等值其他货币)外汇即期、远期、掉期、期权、期权类组合、人民币外汇掉期、利率掉期、货币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或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低风险业务额度、或备用证/融资性保函担保贷款额度;上述80亿美元(含)同时包含黄金、贵金属、有色金属、白糖、粮油、化工等大宗商品类的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额度。外汇交易额度用以开展金融套期保值交易。外汇交易额度、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低风险业务额度、备用证/融资性保函担保贷款额度的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申请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表格(2)

序号银行名称
1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3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4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5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6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7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
9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10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2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14兴业银行香港分行
15华侨银行香港分行
16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
17花旗银行
18中信银行(国际) 有限公司
19国泰银行香港分行
20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
21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22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3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4澳门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7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为简化业务办理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私人印鉴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额度预测的公告》。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兴怡(香港)有限公司及联怡全球采购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为上述三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配合业务发展,公司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兴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全球采购有限公司,于2024年向以下所列27家银行申请金额合计不超过4.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并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为上述三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各银行担保金额及担保方、被担保方均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周国辉先生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周国辉

先生的亲笔签名或印章签名同等有效。申请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相关授信银行如下表:

序号银行名称
1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3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4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5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6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7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
9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10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2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14兴业银行香港分行
15华侨银行香港分行
16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
17花旗银行
18中信银行(国际) 有限公司
19国泰银行香港分行
20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
21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22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3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4澳门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7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6,8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并由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为简化在以上项目额度内每次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私人印鉴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4年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0,000万元,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024年申请授信额度计划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银行名称申请金额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20,000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30,000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5,000
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0,000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2,500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30,000
7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支行20,000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林支行30,000
9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000
1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区支行40,000
11首都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5,000
1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000
1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20,000
1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000
15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5,000
16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2,500
1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20,000
合计370,0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关税保证保险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银保险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关税保证保险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申请的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为了简化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法人代表印鉴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

为了补充流动资金、盘活资产,公司拟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融资租赁额度,期限不超过二年。租赁物件权属、融资金额的支付方式、租金金额等各方权利义务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十、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新增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拟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 亿元的公司债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交易所注册为准)提供担保,并为该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出具相应的《担保函》,担保期限具体依据公司债券发行期限来确定。近期因业务发展需要,我司向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在原公告基础上新增1亿元债券发行担保额度,为公司拟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亿元(具体以实际发行的债券金额为准)的公司债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交易所注册为准)提供担保,并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出具相应的《担保函》,担保期限具体依据公司债券发行期限来确定。

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十家子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立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怡合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家宜居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各子公司单笔不超过3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向关联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立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立信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佛

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祖庙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祖庙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银行保函,用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铠侠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

东怡亚通基建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怡亚通基建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授信银行及相关担保的议案》

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怡亚通馨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小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山西怡亚通馨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小店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小店支行综合授信额度未实际使用,也未签署任何担保、贷款协议。为保证子公司融资需求,现将授信银行调整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限不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高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四川高投怡亚通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四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900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期限不超过三年,该事项由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四川高投怡亚通股东泸州高泰实业有限公司向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53.26%比例的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7.54万元,含四川高投怡亚通小股东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6%的担保义务),公司作为四川高投怡亚通股东向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6.74%比例的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92.46万元,含四川高投怡亚通小股东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4%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四川高投怡亚通3.74%的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3.74%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交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河北交投怡亚通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事项达成一致意向。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51%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00万元),公司作为河北交投怡亚通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49%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四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河北交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河北交投怡亚通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事项达成一致意向。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51%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00万元),公司作为河北交投怡亚通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49%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四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拟对本届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国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本届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邱大梁先生担任本届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变更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邓建新先生、毕晓婷女士、邱大梁先生。

二十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拟改聘总部设在深圳地区的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十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管理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十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二十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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