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怡亚通: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2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14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拟改聘总部设在深圳地区的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4F首席合伙人:张建栋截止2023年11月17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1人,注册会计师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2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26.1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9.36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2,016.7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万元,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的职业风险金100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柯敏婵,2014年4月24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 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艺,2023年7月31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6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家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周灵芝,200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十余年,公司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审计机构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审计机构的情况。

(二)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拟改聘总部设在深圳地区的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审计机构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深圳大华国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认为深圳大华国际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变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7、《前任会计师的书面陈述》。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