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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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修订前 序号 | 修订前条款内容 | 修订后 序号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1 | 2.1 | 提名委员会由3至5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 2.1 | 提名委员会由3至5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
2 | 3.1 | 3.1 提名委员会职责 3.1.1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1.2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1.3 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3.1.4 对董事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就总经理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就董事长提名的董事会秘书人选、总经理提名的副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1.5 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1.6 履行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赋予的其他职责。 | 3.1 | 3.1 提名委员会职责 3.1.1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1.2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1.3 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3.1.4 对董事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就总经理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就董事长提名的董事会秘书人选、总经理提名的副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1.5 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1.6 履行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赋予的其他职责。 3.1 提名委员会职责 3.1.1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3.1.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3.1.3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事项。 |
3 | 4.2 | 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由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签发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提名委员会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执行前述通知期。 | 4.2 | 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由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签发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3日通知提名委员会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执行前述通知期。 |
编号
编号 | 修订前 序号 | 修订前条款内容 | 修订后 序号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4 | 6.3 | 原《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版)》同时废止。 | 6.3 | 原《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版)(2023年3月修订)》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