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梓橦宫: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1

证券代码:832566 证券简称:梓橦宫 公告编号:2023-139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构要求改正或者董事会决定更正的,应当在被要求改正或者董事会作出相应决定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更正与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涉及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上市规则》第10.3.1条规定的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预告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净资产。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