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我们作为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下列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查意见
我们审阅了总经理候选人韩小军先生和副总经理候选人安刚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相关资料,韩小军先生和安刚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韩小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安刚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并同意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韩小军先生和安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魏云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审阅了韩小军先生、安刚先生和魏云锋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相关资料,上述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韩小军先生和安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魏云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李秉祥、宋 林、郭亚军
凤建军、吴志鹏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