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西飞 公告编号:2023-052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财务”)预计发生如下金融业务:在航空工业财务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300亿元,存款利率范围预计为0.35%~3.50%;航空工业财务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的可循环使用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50亿元,贷款年利率预计为2.00%~3.45%;航空工业财务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鉴于航空工业财务和公司第一大股东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额度的议案》。在审议和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志鹏先生、董克功先生、王广亚先生、陈伟光先生、袁立先生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公司于2023
年12月6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额度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飞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法定代表人:周春华
注册资本:395,138万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0934756T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756T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81H111000001主要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262,93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54%;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11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16%;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4,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4%;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6,550万元,占注册资本1.66%。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7日);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航空工业财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航空工业财务是在原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原贵州航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基础上,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12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组建,于2007年4月正式成立。后经四次增资及股权变更,
现有注册资金395,138万元人民币,股东单位4家。其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262,93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54%;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11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16%;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4,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4%;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6,550万元,占注册资本1.66%。
(三)经营状况
航空工业财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46,860,456,387.55 | 220,147,842,657.23 |
负债总额 | 134,804,258,712.34 | 208,313,754,303.52 |
净资产 | 12,056,197,675.21 | 11,834,088,353.71 |
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2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总收入 | 837,383,425.36 | 3,159,081,010.35 |
利润总额 | 534,195,051.59 | 692,293,165.57 |
净利润 | 433,498,151.49 | 560,892,412.23 |
(四)关联关系
鉴于航空工业财务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五)履约能力分析
航空工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
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航空工业财务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履约能力良好。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航空工业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2024年度金融业务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24年度拟与航空工业财务发生的金融业务额度情况如下: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300亿元,存款利率范围预计为
0.35%~3.50%。
(二)预计2024年度航空工业财务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的可循环使用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50亿元,贷款年利率预计为2.00%~3.45%。
(三)预计2024年度航空工业财务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航空工业财务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及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该种类存款服务时的利率;同时,也不低于航空工业财务吸收航空工业集团其他各成员单位该种类存款时的利率。
航空工业财务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限,亦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同时,也不高于航空工业财务向任何与公司同等信用级别的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时所确定的利率。航空工业财务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同期向任何同等信用级别的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亦应不高于同期任何第三方就同信用级别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航空工业财务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同时,也不高于航空工业财务向任何与公司同等信用级别的第三方提供该类型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度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的关联交易是为了发挥资金规模效益,加速资金
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航空工业财务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航空工业成员单位的结算中心,并在西安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作为公司重要的长期金融合作伙伴,航空工业财务为公司提供了多元化、多维度、高效低成本的金融支持,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
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的合作,有利于公司资金周转的稳定性,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和费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航空工业财务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拓展其业务,促进自身发展,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的存款余额为808,265.72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使用银行授信额度6,287.02万元,取得利息收入12,408.53万元;支付利息支出651.04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额度的议案》,认为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定价公平、合理,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2024年度金融业务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
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预计2024年度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特此公告。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