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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越博: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1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1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现将有关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诉讼请求涉诉金额(万元)诉讼进展
1南京市高淳区隆兴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周婧、徐方伟、刘恒、李响、李占江、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周婧归还款本金5,000,000元及利息,暂算至起诉之日本息合计为5,745,115元;判令被告徐方伟、刘恒、李响、李占江、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574.5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获悉原审被告李响,因不服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2023年11月20日作出的(2023)苏0118民初1571号民事判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 1、请求依法撤销(2023)苏0118民初1571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申;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中涉及的违规担保事项为李占江个人行为,一审判决中公司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诉人本次上诉事项尚需经人民法院审理,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暂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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