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立情况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根据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经过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召集人):张娜
委员:崔保国、刘志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三、关于制度制定情况
鉴于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099)。
四、备查文件《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