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3年12月11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监事4人,实参会监事3人。监事孔辉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监事杨青春先生代为表决。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祖永先生主持。
5.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拟接受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物资配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接受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物资配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接受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配送,购买逆变器、组件、通用工业品、办公物资、阀门等,关联交易额预计为21,378.84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吉西基地鲁固直流140万千瓦外送项目1-1(光伏100MW)PC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吉西基地鲁固直流140万千瓦外送项目1-1(光伏100MW)PC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通榆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吉西基地鲁固直流140万千瓦外送项目1-1(光伏100MW)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31,551.87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100MW光伏项目PC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大安风光制绿氢
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100MW光伏项目PC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与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100MW光伏项目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36,783.035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接受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提供大安规模化风光直流离网制氢创新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接受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提供大安规模化风光直流离网制氢创新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与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签订大安规模化风光直流离网制氢创新示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29,523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81)。
(二)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2023-08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