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独立董事靳庆军先生、章顺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将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修订的制度包括《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将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修订的制度包括《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将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