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通讯出席监事1名、现场出席监事2名),监事会主席周兴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监事于建华先生、杜学文先生出席现场会议。
4、会议列席人员: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单华夷女士。
5、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兴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有关议案并进行了表决。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监管部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修订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