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公司前期担保事项到期后的接续,旨在满足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为其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确保其融资业务持续稳定,并且公司已就担保事项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和保障措施,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均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
计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 静 张雪芬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