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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智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作为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对众智科技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胡坤雁、周立彦

(三)培训时间:2023年12月4日

(四)培训方式:现场授课与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式

(五)培训地点:众智科技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周立彦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就以下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

1、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的减持方法和程序等;

2、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形与要求;

3、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的方法方式及监管要求;

4、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及后续变更要求;

5、《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要点解读。

三、培训总结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众智科技参训人员认真学习并充分沟通,积极配合。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此次培训授课,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对于上市公司减持、回购、股权激励、募集资金运用、《独董办法》修订要点等情况有深入的了解,结合相关案例分析,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胡坤雁周立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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