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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太照明: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1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3-109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4人

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26人

2022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7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2,526.43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5,106.04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0,720.31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家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C38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26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33制造业金属制品业
C35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F52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858.71万元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不适用

3.诚信记录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狄海英,201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宜峻,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17家,挂牌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3年审计收费(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5)万元。上期2022年审计收费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5万元。

2022年11月17日,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上市。上市后本期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与上期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该事项已经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继续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能够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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