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调整前转股价格:32.80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32.88元/股
? 中贝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年12月15日
? 目前“中贝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6号),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公开发行了51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1,700万元,期限6年,并于2023年11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债券简称“中贝转债”,债券代码“113678”。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业绩未满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应第二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已获授的36名激励对象中的35人所获授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1,061,424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梁志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已离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同意注销其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70,0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根据上述约定,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适用调整公式P1=(P0+A×k)/(1+k),根据本次回购情况,即P1=(P0+A1×k1+A2×k2)/(1+k1+k2)。其中P0=32.80元/股,A1为8.4元/股,A2为8.6695元/股,k1为-0.0208%(-70,000/336,368,576),k2为-0.3156%(-1,061,424/336,368,576),股份总数以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前的总股份数336,368,576股为计算基础。
即“中贝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32.80元/股调整为32.88元/股,调整后的“中贝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12月15日起生效。
目前“中贝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不涉及转债停止转股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