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