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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2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子公司美锦美和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美锦美和(佛山市)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美和”)正向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水支行(以下简称“南海农商行”)申请项目贷款5.8亿元,期限为10年,公司及子公司佛山市美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美锦”)拟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南海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时美锦美和拟以其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美锦氢能科技园一期项目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与南海农商行签订抵押合同。由于目前该项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产权手续尚未完善,拟先将佛山美锦持有的美锦美和100%股权质押给南海农商行,与南海农商行签订质押合同,待不动产抵押担保手续办理完成后解除该股权质押担保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为子公司美锦美和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12)。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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