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819 证券简称:颖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1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2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新股。截至2020年7月6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1亿股,发行价格5.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5,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992,868.50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考虑可抵扣增值税人
民币1,868,328.20元后为人民币513,861,196.7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55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项目投资进度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
1 | 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 413,861,196.70 | 286,531,971.44 | 69.23% | 2023年12月31日 |
2 | 偿还银行贷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 | - |
3 | 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100,000,000.00 | - | - |
合计 | 513,861,196.70 | 486,531,971.44 | - | - |
注:上述承诺投资金额系基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考虑可抵扣增值税后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13,861,196.70元测算。
三、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2020年至2022年,因地域冲突、极端天气、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所需的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物料采购受限,项目整体推进缓慢。2022年第四季度起,受先前海外市场客户放量采购、渠道库存高企的影响,市场端出现采购观望、延迟采购及去库存等情况,加剧了阶段性的供应过剩,导致农药价格整体持续下行。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布局及生产计划,并根据整体生产计划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整体推进略有延迟。此外,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和环保政策的趋严,行业标准对产品质量、工艺标准、生产安全及环保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不断优化工艺安全方面的设计,对生产车间进行局部的重新规划和布局调整,采用更具安全性的生产装置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为充分保证技术和生产的安全性、环保性、先进性,提升产品生产效率和竞争力,部分项目延长了中试研究时间以达到更优效果,生产车间安全性规划布局和项目建设的方案优化导致该项目建设周期超出规划进度。目前,募投项目建设所需关键设备已采购到位,前述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有序开展,考虑整体工艺研究、工程建设、安装调试、验收等需要一定的周期,同时兼顾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经研究后决定将“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四、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实现预期效益。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不适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审慎原则作出的,合理结合了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颖泰生物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颖泰生物《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西南证券对颖泰生物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一)《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