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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2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2月11日下午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林洁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5)。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高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6)。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态、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积极回报股东、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市场分割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各方本着公平公正、遵循市场化交易的原

则基础,终止《市场分割协议》《市场分割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市场分割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8)。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认真查阅肖梦媛女士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等材料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讨论该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推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一致同意推选肖梦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如下:

审议并通过《推选肖梦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0)。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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